建房致邻居房屋受损
广东立德 发表于:2016-5-22 07:00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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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日报记者 黄硕明 通讯员 孟庆雷

  事件背景
  近日,恩平市横陂镇村民何云福(化名)在修建自家房屋过程中,没有做好防护措施,导致邻居张景岚(化名)的房屋受损。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于是向恩平市横陂司法所申请调解,司法所所长梁存坚和驻村法律顾问梁超平律师一同前往现场开展调解工作。

  各方诉求
  张景岚: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鉴定费及维修费由何云福承担。
  何云福:同意承担房屋修复费用,但认为房屋鉴定费用过高,不同意鉴定。

  调解现场
  “你建房子,没做好防护措施,对我的房子造成了损害,要你赔偿天经地义。而且必须经专业房屋鉴定机构的鉴定,按照定损来赔偿。”张景岚愤愤不平地说。
  “我建房子确实对你的房屋造成了损害,但只是轻微裂痕,没有危及安全,我负责找人帮你修复就行了。找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费用太高,我实在无法接受。”何云福无奈地回应。
  梁存坚所长一边安抚张景岚的情绪,一边对何云福说:“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你在建造房屋过程中对张景岚的房子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梁超平律师是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不妨听听他的专业意见。”
  “根据《物权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相邻一方因施工不当造成另一方房屋受损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我和梁所长到现场看过,房屋地面确实出现一些裂痕,且何云福也承认损害事实。解决争端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但时间长、成本高,我认为还是协商解决最好。”梁超平律师说。
  “我并不是对其房屋受损一事不认账,但鉴定的费用太高了。如果你信不过我,你可以找人修复,资金由我负责。”何云福诚恳地说。
  梁存坚所长见何云福做出让步,便趁热打铁对张景岚提出:“何云福已同意赔偿了,鉴定并非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修复房屋。修好房屋开开心心过日子最重要。我认为可由双方选定多名建筑师傅评估房屋安全性,如果大家都认为安全有问题,就要找专业机构鉴定,如果认为问题不大,就直接修复,费用由何云福承担。你看这样可以么?”
  张景岚表示:“我也不想把邻里关系搞僵,既然对方有诚意解决问题,我也愿意接受调解方案。”
  最后,双方当事人在梁存坚所长和梁超平律师的主持调解下,在多名村干部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达成协议
  1、双方共同选定3名建筑师傅,由其评估房屋安全性,如果大家都认为安全有问题,就找专业机构鉴定,如果认为问题不大,就提出修复方案和报价后动工修复。
  2、维修费用在3000元以内由何云福承担,超过3000元部分由何云福承担三分之二,张景岚承担三分之一。

  调解员提醒
  《物权法》明确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建造建筑物,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造成损害的,应予赔偿。本案何云福修建房屋的行为导致相邻的张景岚房屋出现裂痕,何云福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受损房屋损害结果较轻,由双方直接指定建筑师傅评估房屋安全性及修复的方案便捷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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